秦皇岛市生态环境执法效能大幅度提升

发布时间:2024-10-22 12:34:59 来源:工程案例

       

  河北员网讯(丁景东)2021年10月21日上午,秦皇岛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成果”系列新闻发布会,市生态环境局介绍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情况。

  近两年来,秦皇岛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部署要求,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以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的统一性、权威性和有效性为重点,整合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职能,统筹全市执法资源和力量,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集中统一行使。2020年以来,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共出动检查人员63613人次,检查企业23809家次,发现并解决生态环境问题2008个,同比分别增加190%、206%、237%。特别是今年以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已处罚款5369.5万元,是去年同期的2.5倍,全市生态环境执法效能大幅度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执法队伍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伍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的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是明确生态环境执法人员执法主体资格。一方面,建立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禁工勤人员和合同工、临时工、劳务派遣等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辅助工作人员参与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严格按要求规范执法证发放条件和范围,不向工勤人员和辅助工作人员发放执法证件,对前期不符合发放条件和规定但已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严格按照程序申请注销。另一方面,建立教育培训制度。市县两级级生态环境部门均开展了不同类别、不一样的层次的培训,全市环境执法人员5年全部轮训一次。在生态环境执法岗位培训的基础上,通过建立“线上执法大讲堂”“夜校”等学习制度,持续组织培训,定期组织对各级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进行业务考试,不定期组织并且开展“飞行考试”。组织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执法“大比武”“大练兵”,有效提升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的实战水平。三是建立考核奖惩制度。为激励执法队伍和人员,凝心聚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出台《秦皇岛市生态环境执法稽查考核实施方案》,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实行立功表彰奖励机制。

  加强执法程序规范化建设。一是全方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定不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多次对《执法服务指南》《执法流程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量化标准制度》等文本进行修订,在河北政务服务网和市生态环境局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信息。通过文字、音像等形式,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目前,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系统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已基本建立,执法透明度逐步提升,执法人员依法用权意识显著提升。二是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坚持宽严相济、过罚相当的原则,限制自由裁量情形和幅度,确保同一事项相同情形同标准处罚、无差别执法,对轻微违法问题包容审慎,对于符合不予处罚规定的,坚决做到依法依规免予处罚。对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督促及时整改,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三是加强执法能力标准化建设。按照机构规范化、装备现代化、队伍专业化、管理制度化的要求,全方面推进执法标准化建设。修订《行政处罚主要文书格式》,市级购买配备随录机16台、噪声测量仪10台、酸度计8台、烟气污染物快速测定仪2台、移动执法箱3台,手持激光测距仪、粉尘快速测定仪、水质快速测定仪等设备37台。

  创新执法方式。转变“人海战术”执法方式,发挥行业专家作用,将新技术、新手段、新设备作为执法工作的“千里眼”“顺风耳”。构建“非现场”执法监管网络,充分的发挥秦皇岛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和秦皇岛市涉气工业公司分表计电系统作用,安排专人24小时不间断核查分析平台数据,逐个核算企业监测点位数据,分析企业减排效果。今年以来,累计推送污染源在线小时以内现场核查反馈,实现了动态预警和“精确制导”的有机结合,为现场执法提供有力指导。充分的利用便携式挥发性有机物测试仪(FID检测器)、红外成像检测仪等先进执法设备展开执法,共计检测无组织排放点70余个、有组织排放点位120余个,发现泄漏点位4个,均已整改到位。建立与行业专家联合执法机制,充分的发挥专业指导作用,保证察觉缺陷及时定性查处。与监测部门建立合作机制,利用走航监测车对120余个重要点位实施走航监测,累计走航时间近百小时,对VOCs无组织排放实施有效监管。

  加强协调联动。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与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食品药品安全保卫支队等5家部门共同签订了《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框架协议》,深化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强化多部门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办的协调配合、优势互补、督办落实,进一步建立健全提前介入、案件移送、联合督办、联席会议、学习交流、举报宣传等长效机制,充分的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和联合执法作用。与市公安局联合制定《关于强化生态环境联勤联动执法工作机制的实施建议》,加强完善案件移交移送制度,2020年以来移交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3个,形成打击环境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高压态势。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和县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的监管和指导,强化队伍培训,强化执法人员的政治意识、担当意识,逐步的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确保做到科学执法、依法执法、精准执法,努力为保护秦皇岛市的良好生态环境做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