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12】国网江苏、河南、福建关于供货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公示 (2024-1)

发布时间:2024-04-25 10:05:07 来源:平开窗型材

       

  原标题:国网江苏、河南、福建关于供货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公示 (2024-1)

  新修订的《方法》于2023年11月10日起实施,关于在2023年11月10日及曾经处理的供货商不良行为,依照2020版《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货商不良行为处理办理细则》规则予以处理。

  阐明:上述处理处理办法须在处理期满后,供货商整改并经相关单位或部分检验合格后方可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