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汽车拉力竞赛公例(2007年修订版)

发布时间:2023-12-21 03:04:02 来源:产品中心

       

  6.1 每场赛事一切报名责任人有必要为车组成员处理不低于21万元的人身意外保险和4万元的医疗保险。

  6.3 赛事组织者或承办者有必要处理足够的大众责任保险和工作人员意外损伤及医疗保险。

  7.1 依据规矩和公例规矩,任何一名车组成员的退出应提交裁定会议处。如果有第三者被承认上车(运送伤员在外),也应提交裁定会议处。

  7.2 车组成员的名字,血型和国旗标志有必要贴在赛车两边的前翼子板或许后侧窗上。违背此条规矩将被处以罚款。

  7.2.1 贴于后侧车窗上的赛员名字有必要是白色的,高度不超越10厘米。车手和领航员的名字字体有必要相同大。车组成员的国旗标志有必要接近名字。